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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五招”发力打出为民办实事组合拳——固原市检察院强力落实“四号检察建议”
2021-04-06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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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06








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固原市检察院以宗旨意识提升行动素质作风提升行动为导向,学史力行,聚焦履行检察职责不主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等整治重点,认真寻找履行检察职责与为民执法、转变作风的结合点,谋划抓实检察工作的着力点,把学习效果体现在为群众办实事、强化法律监督上,切实推动教育整顿走深走实。近期,在前期充分总结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的通知》,部署“五项活动”打好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组合拳,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一是走访管理部门,开展有深度的调研。主动走出去到城管、住建等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座谈,加强联系,搞清楚不同种类、不同地段窨井盖的权责归属现状,掌握相关单位对窨井盖采购、安装、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深入开展窨井盖综合治理提供依据。同时,向相关部门送达“四号检察建议”及“两高一部”《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介绍“四号检察建议”及《指导意见》制发背景、内容和目的,通报检察机关开展窨井盖治理的相关情况,争取理解认同和支持配合。

二是部署专项活动,开展有质量的检查。刑事检察部门对公安机关近三年办理的治安案件是否有涉窨井盖违法案件进行排查,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行政案件是否有涉窨井盖的纠纷案件进行排查,并对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窨井盖问题进行梳理,了解是否存在窨井盖被盗和破坏但管理部门未报案的情形。通过排查梳理,对公安机关接报窨井盖被盗未破案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已破案但处理不正确的,及时监督纠正。对人民法院审理的涉窨井盖民事纠纷案件,经审查已涉嫌违法犯罪的,建议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对窨井盖被盗和破坏但管理部门未报案的,督促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是公益诉讼“回头看”,开展有跟进的监督。市县(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对2020年以来办理的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要查清原因,跟进监督,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要以“回头看”为契机,进一步延伸工作触角,对窨井盖除缺失、破损外是否还存在移位、震响、沉陷、凸起等影响公共安全的潜在隐患进行排查,特别是对之前未排查到的区域及乡镇、城乡结合部、城市广场、居民小区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建立问题台账,根据实际情况向管理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或形成调研报告向党委、政府报送。

四是召集联席会议,开展有实效的会商。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检察机关要协调住建、城管、工信、公安、交通、广电、能源等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共商做好窨井盖治理的方法措施,重点围绕“相关单位职责、窨井盖权属公示、检察建议整改、行刑衔接”等方面促成会签制度文件,形成运转流畅的窨井盖综合治理工作机制,通过齐抓共管,真正把“小井盖”办成为民的大实事。

五是营造治理氛围,开展有特色的宣传。要集中一段时间,通过报刊、电视、“两微一端”等多种平台,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宣传,不断引导群众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律维权意识,充分调动其参与治理、监督治理、促进治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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